(一)耕作互助
1.劳动力互助。第一种是“工换工”。就是不分劳力强弱、技术高低及实际效率如何,只要做1天,就算1个工,彼此以工抵工。这种办法被大部分临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和一些刚成立的常年互助组所普遍采用,实行起来简单、方便。但由于劳力有强弱、技术有高低、劳动积极性也不一样, 1个工换1个工实际上是不等价的;没有“兵对兵、将对将”地找换工的对象,劳动力强的和技术好的人感到吃亏,日子长了就产生不满,“磨洋工”的现象便发生了,妨碍了劳动积极性的发挥。这种换工多限于全劳力,妇女、儿童在这种形式下大多没有参加换工, 因此很容易流于形式, 或返到旧式换工。
第二种是“按劳定分”。就是按照劳动力强弱、技术高低以及劳动难易程度等采用自报公议的办法, 民主评定每个组员的劳动底分。如宁德一区濂坑乡蓝香妹互助组,按劳动力强弱、技术高低、劳动难易,把会犁、耙、插秧、锄田的评为10分,只会锄田、插秧的评为8分,只会锄田的评为7分。又如政和县新坑乡吕家旺互助组,先按劳动性质分为上工(插秧、割稻等)、中工(翻土、种番薯、采茶、修水坝等)、下工(挖稻根、耘田、炼肥、掘山等),然后再按每个组员劳动的强弱和技术高低评为:掘田10分、9分、8分不等,翻土10分、9分不等,采茶8分、7分不等,挑担10分、9分、8分、5分不等。这种“按劳定分”的办法为常年互助组及少数临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所采用。优点是简单易行,较公平合理,比第一种办法进了一步。缺点是每个劳动力所定的分都是死的,反正“分”已经定好,做好做坏都得这些“分”,这就给发挥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提高农业技术很大限制。
第三种是一些较好的常年互助组在“按劳定分”的基础上实行的“死分活评”。这种办法,除按劳动力强弱、技术高低评出固定的工分外,每天再按各人实际劳动表现和劳动效率评议,适当地增减工分。采用这种办法,可以直接鼓励农民的劳动积极性,避免偷懒现象。但在开始实行时,农民往往打不破情面,评得马虎,失去了“死分活评”的意义。
第四种是“按件论成计工”。它的特点是不管男女老少,能做多少活就算多少工(活规定质量)。如插秧1亩1个工,10亩田5个人插秧,插完了就算10个工。这5个人当中,如果插的有快有慢有好有坏,大家再按实际情况评议;快的好的可多得工,慢的坏的就少得工。这种办法是接近“按件计资”制的较先进的办法。如建阳县葛老五互助组所采用的“按地计工,按工评分”的办法,就是这一种。这样,不仅劳力交换做到了等价,各人的土地也按耕作难易、远近有了较精确的计算,换工时就更加合理,而且便利了劳动力的调配;“近就近、远就远”不分你我,一片一片地做下去,也能够算清楚帐。这种办法,能够发动一切能够劳动的人参加生产,全、半劳力都能得到充分利用;妇女、儿童及老年人以及有某一种特长技术的人,都可做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参加到互助组中来。但是,这种办法比较精细复杂,基础较差的互助组一般不容易采用。
2.牛工互助。主要有两种办法:
❶“按日计分”;
❷“按亩计分”。
“按日计分”是不管做多少活,一律按既定的工分计算。工分的高低一般是根据牛的劳力强弱事先评定,有的是1头牛耕1天顶2个人工,有的顶1个半人工,有的还不及1个半人工。南安县一区陈存琴互助组规定好牛1天13分,中等牛1天10分,普通牛1天8分。也有的互助组采取死工活评的办法,如南平市陈德明互助组规定按耕多耕少,评定分数。
“按亩评分”就是以牛所耕作的亩数多少评定分数。如霞浦县郭友足互助组规定犁山田1亩算1个工,洋田1亩半算1个工。有的互助组还结合论成计工。
有些互助组拥有全组共有的耕牛(有的是私人耕牛作价归公,有的是向组外面买来或租来,有的是土地改革分来或政府奖给的),这种耕牛一般由专人饲养,给饲养人一定的代价。
3.农具互助。互助组里使用农具,一般小农具多是自用自修,大农具有三种情况:
❶公有农具,一般都是公买公用公修(有的把私人的大型农具作价归公),费用有的按田亩,有的按使用多少分摊,这种办法比较简便易行;
❷把私有的农具借给全组公用,不评工分,或只给些折旧费,坏了公修。这种办法不能鼓励大家添修农具;
❸私有公用,按成本计算折旧费评出工分。如南平市陈德明互助组全组有两只小船,每天评两分;因为船价值谷子500公斤,可用3年,每年用200天计,3年用600天,共1 200分;每分谷子0.5公斤,共能得谷子600公斤,扣除船价,尚能得谷10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