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慢变动时期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时,广东农村产业结构基本上是自然经济的特征。1949年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78%,林牧副渔业仅占22%,在种植业中粮食作物又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90.5%,经济作物仅占9.5%。农村工商业发展不起来。这种种植业占绝对优势,其中又以粮食为主的单一化农村产业结构,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变动十分缓慢,见表4-1-1。
从1949—1978年,广东农业生产虽然取得很大的成绩,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1978年的农业产值达74.33亿元,比1949年增长2.2倍,其中种植业49. 14亿元,林业4. 09亿元,牧业11.02亿元,副业7. 23亿元,渔业2. 85亿元,比1949年增长均在2倍以上。但其结构变化则很小,29年中种植业占农业产值的比重一直在78%至65%之间,粮食作物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均在80%左右,林牧副渔的比重仅上升13个百分点;农村工商业60年代开始稍有发展,到1978年产值为39. 76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31.6%。农村产业结构三个层次中,粮食生产、种植业、农业所占的比重虽然有所下降,但占绝对优势的地位没有改变,农林牧副渔五业处于低水平结合状态,农村工业、商业等非农产业除了少数地方有所发展外,多数地方基本是空白。造成这种单一化的农村产业结构,除了人口多、耕地少、粮食紧缺等客观原因外,主要还是政策上、工作上的失误所致,不顾客观条件如何一律以粮食为主,把全省农民集中在有限的耕地上搞饭吃。结果人为地抑制农村各业发展,使农业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反过来长期制约着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
表4-1-1 1949—1978年农业总产值构成
单位: %
项目 年度 | 1949 | 1957 | 1962 | 1965 | 1970 | 1975 | 1978 |
种植业 林 业 牧业 副 业 渔业 | 78.00 0.30 11.80 6.70 3.20 | 73.10 3.10 10.50 7.20 6.10 | 75.50 4.70 9.20 6.30 4.30 | 69.50 4.70 14.70 6.60 4.50 | 68.40 5.30 13.50 7.70 5.00 | 69.90 5.10 15.90 4.30 4.80 | 64.90 5.80 18.60 4.40 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