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发展和保护的能力
(1)继续深化重要农产品的购销体制改革,培育开放的可调控的农产品市场,进一步打开农业通向市场的大门。1995年开始,浙江的粮食产销实行“政企分开、两线运行”的改革已经全面推开,生猪购销已采取鼓励饲养大户进行产销直接挂钩。“九五”期间,继续探索和完善各类农产品的产销体制,逐步做到全面放开市场。
(2)进一步推进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调动广大农民投入农业的积极性。通过推行股份合作制,理顺内部利益和经营管理机制,保护各财产主体的权益,促进生产诸要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实现优化组合。同时,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综合管理,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综合改革,促进乡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农业现代化建设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3)在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建立以“两田制”为重点的上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积极发展粮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深化经营形式和分配形式的改革,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经济效益,激发农民投入的积极性。争取到2000年全省有2/3的商品粮任务由种粮大户来承担,规模经营的农田面积达到267.0千公顷(400万亩),到2010年基本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
(4)深入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坚决按照规划和计划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运用法律、行政手段,严格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大中城市控制外延式发展,小城镇建设在搞好规划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农业结构不能在粮地上调整。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建立农田、粮田保护区。2000年和2010年要确保耕地总面积1 585.79千公顷和1 533. 3千公顷。
(5)建立和完善粮、棉、油、猪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的风险基金和贮备体系,健全农业保险机制,提高抵御自然和市场两个风险的能力。粮食贮备要实现产区不少于3个月销量的规模。增加肉食贮备和食用油贮备,落实粮棉油肉等主要农产品风险调节基金。实行适当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建立主要农产品保护价制度和农业生产资料限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