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消费水平及特征
农村能源消费,包括生活用能消费和生产用能消费两大部分,其中生活用能是农村能源消费构成的主体。据省农村能源办公室统计,1993年全省农村用能消耗总量折合1 174.71万吨标煤,农村人均0.61吨标煤,比“七五”期间人均消耗量增长45%。其中农村生活用能消耗总量折合815.87万吨标煤(内秸秆359.33万吨,薪柴77.03万吨,畜粪115.87万吨,原煤221.18万吨,电力38.59万吨,煤油3.88万吨)占总消耗量的69.45%;比“七五”末746.3万吨标煤增长9.32%;农村生产用能消耗总量折合358.84万吨标煤(内原煤150.41万吨,焦炭11.27万吨,汽油48.85万吨,柴油51.44万吨,电力96.87万吨)占总消耗量的30.55%,比“七五”末298.47万吨标煤增长20.2%。这种能源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反映了全省农村生产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低下。综合分析甘肃农村能源的供需状况和消费结构,其特征主要是:
(1)农村能源总体供给不足。根据《甘肃农村能源出路及对策研究》课题组1992年来的考察计算,全省农村每人年均日能耗约5 000千卡,而目前实际供给只能达到3 675千卡,供需相差1 325千卡,相当于全年有3个月缺能。特别是农村生活用能短缺的户占到总农户的82.3%。从抽样调查结果看,其中缺能3个月的农户占24.3%,缺4—5个月的农户占27.9%,缺6个月以上的占30%。从生产用能考察,“五五”期间以来,随着高耗能工业的发展,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全省能源自给率,1982年为94%,1990年下降到75%以下,现全省农村农机总动力年缺能42.6%,农村人均年用电量仅为全国人均年用电量的21%,缺口越来越大。
(2)农村能源品种结构不尽合理。甘肃农村能源品种齐全,但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所占比重很小,在全部农村能源消费结构中,生活用能与生产用能之比为7:3,生活用能以生物质能为主,约占77.1%。其他商品能源煤、油、电分别占22.18%、0.33%和0.28%,在生物能中,薪柴(草)占27.37%,畜粪占22.25%,这种消费结构加剧了生物能源的紧缺和压力,造成农村“三料”(燃料、饲料、肥料)俱缺,导致了对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从而演化具有“马太效应”的恶性循环。
(3)农村能源分布与利用的区间不平衡。据1985年《甘肃省农村能源综合区划》按各地资源丰度、自产能源满足度两项定量指标分析,将全省划分为5个一级能源区,即河西走廊、甘南高原丰能区,陇东黄土高原、陇南山地缺能区、中部黄土高原严重缺能区。其中两个丰能区的人口只占农村总人口的19%,而缺能区占总人口的81%。由于资源不足,能源紧缺,加上地区间的不平衡分布状态,无论从农村地区还是全省能源生产消费看,能源供需矛盾尖锐的趋势短期内难以扭转。
(4)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低与浪费大的状况并存。全省农村能源一方面存在着总体上供给不足的问题,而在实际利用过程中却又存在着大量浪费的情况。就生活用能而言,在非改灶区沿用旧式落后的灶炕,消耗燃料多,热效率低。据测定,直接燃烧秸秆做饭,其中热效率仅为10%,薪柴为15%,煤炭为18%。而改用节柴省煤灶后,热效率可提高到20%以上。生产用能方面,全省乡镇企业万元产值能耗高出全国平均值一倍半,农村用电35千伏以下的配电线路损耗一般在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