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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一)柑桔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一)柑桔

(一)柑桔

新中国成立初期,柑桔由国营商业、供销社、私营商业经营。1950年,国营商业收购2 544吨,占上市量24.4%;私营商业占75.6%。1952年,全省各地供销社建立后,把柑桔作为供应城市和出口的大宗品种安排经营,当年柑桔收购量为1.13万吨,占上市量66.1%,满足果农的推销要求;私营商业占33.9%。到1955年,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占领了柑桔市场,共收购2.73万吨,占93.8%;私营商业仅占6.2%。
1956年,省人民委员会规定柑桔列为国家计划收购商品,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统一分配,禁止私营商贩直接向果农收购。私商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后,凭证向当地供销社或果品交易所进货。当年,各产地供销社发放预付收购款71.05万元,全年收购量达2.64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92.1%。1961年,柑桔减产,收购量下降为6 201吨。从1962年至1968年,年收购量在2 000—5 000吨。70年代后,柑桔种植面积扩大,产量逐年增加,供销社在重点产区增设收购网点,方便果农交售。收购量逐年增加,1979年收购量达2.14万吨。1980年,柑桔出现多渠道收购,为保证国家计划,省政府批转省供销社报告,规定按国家牌价实行派购,按产量确定国家购60%、果农留40%。是年,全省供销社收购量达2.11万吨,占总产量60.9%。1981年,柑桔派购计划内实行平价(国家规定的牌价)、完成派购计划后实行议价。1982年,收购量达3.27万吨。1983年,省政府确定福州市郊等22个主产县(市),实行派购,按当年产量购半留半,留的部分允许果农自行处理。当年,全省收购量达3.01万吨,占总产量的54.1%。柑桔是福建大宗外销产品,年调出省和出口量约占收购量的40%—60%。
1984年,柑桔市场放开,实行多渠道经营。全省先后建立了果品批发交易市场,组织产销直接见面,自由成交,并为产、销户开展代购、代销、代贮、代运、代加工、代包装,方便果农,扩大销售。如福州果品批发交易市场1985年创办以来,把原来以自营购销为主的行栈,办成多渠道、少环节、多种经营方式、多功能的新型批发交易市场, 年组织成交各种水果近10万吨, 其中柑桔2万多吨, 约占福州市场总交易量的40%。

☚ 五、主要果品流通   (二)桂圆和荔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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