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镇规划的原则
全国村镇建设规划工作自1980年开始,而宁夏的村镇规划工作起步晚于全国2—3年。1983年成立建设厅村镇处后,开始抽调人员进行规划试点。由于规划工作抓的比较紧,到1984年,全自治区完成村镇规划任务约32%,缩小了与全国的差距。1985年末,全自治区227个乡镇,有76.9%编制了初步规划,有效地控制了在“建房热”中滥占耕地、任意扩大宅基地的现象。1988年,随着集镇建设的加快,原初步规划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补充提高、调整完善。本着“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对规划提出了高起点,有特色,讲究美,功能全的明确要求。通过每县调整完善1—2个集镇规划的试点,首先集中力量重点修订完善20个中心集镇规划。1994年,全自治区中心集镇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结束,同时开始了村庄规划工作。目前,有1 683个村庄完成了规划,占全部村庄的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