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农业教育
1.清朝末年 (1907—1911年)。1907年 (光绪三十三年) 首次创办黑龙江省初等农业学堂, 校址在省城齐齐哈尔南门外。教职员 8人, 学生94人。1909—1911年开办了县级初等农业学堂9所: 1909年开办余庆 (今庆安县)初等农业学堂, 教职员2人,学生31人。1910年相继开办呼兰初等农业学堂, 教职员3人, 学生22人; 海伦初等农业学堂, 教职员2人,学生51人; 拜泉初等农业学堂, 教职员2人,学生14人; 青冈初等农业学堂, 教职员2人, 学生28人; 瑷珲初等农业学堂, 教职员3人, 学生43人;嫩江初等农业学堂, 教职员2人, 学生23人; 安达初等农业学堂, 教职员3人, 学生15人。1911年又开办肇州初等农业学堂, 教职员2人, 学生50人。初等农业学堂学制3年, 招收初等小学堂毕业生。
1911年 (宣统三年) 黑龙江提学遵照学部令, 在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南路初等农业学堂的基础上, 开办了南路中等农业学堂, 即黑龙江省中等农业学堂,设农业科和林学科, 教职员6人, 学生50人, 学制预科2年、本科3年, 招收高等小学堂毕业生。
为培养实业学堂师资, 1911年 (宣统三年) 开办了黑龙江农业教员讲习所。附设在黑龙江省初级农业学堂内。教职员6人, 学生50人, 学制2年, 招收年龄在20岁以上的初级师范学堂、中学堂、中等实业学堂毕业生考选入学。
2.民国时期 (1912—1931年)。辛亥革命后, 黑龙江省农业职业学校有一定的发展。1913年8月黑龙江省行政公署教育司遵照教育部颁布的 《实业学校令》和 《实业学校规程》, 将黑龙江省中等农业学堂改称黑龙江省立甲种农业学校, 初等农业学堂一律改称乙种农业学校。到1921年 (民国10年), 黑龙江地区农业职业学校共有14所, 其中中级职业学校13所; 高级职业学校1所。甲种学校学制预科1年, 本科3年, 招高小毕业生; 乙种农校学制3年, 招初小毕业生。高职学制4年, 招初中毕业生。
1926年 (民国15年) 2月, 黑龙江省立甲种农业学校改称黑龙江省立第一农业学校, 设初级中学及高级中学农科, 高级中学农科自第三年起采用系选修制, 分农学系和林学系, 学生可任选一系专修。
1929年 (民国18年), 黑龙江省立甲种农业学校改称黑龙江省第一农科职业学校, 设农业和畜产两科, 附设实习农场1处。同年, 龙江、拜泉、青冈、肇东、呼兰、绥化、海伦、巴彦、安达9县县立乙种农业学校停办。到1930年黑龙江省农业职业学校只有2所11个学级, 在校生高级87人, 初级79人。
3. 东北沦陷时期 (1931—1945年)。1931年 “九一八”事变以后, 黑龙江地区农业学校几近停办。第二年10月以后逐渐恢复。伪满时期, 黑龙江地区的职业学校最多的时候有56所, 其中农科达24所。1933年6月有省立第一农科职业学校。1935年2月改称黑龙江省立齐齐哈尔农业学校。同年, 黑龙江地区还有富锦、肇东、木兰、宁安、青冈5所县立农业学校。1937年1月各县立农业学校均改称省立农业学校。
1938年1月1日起, 实行所谓新学制, 全面推行殖民地奴化教育。改中学为国民高等学校; 变普通中学教育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 并具有初级技术教育性质。根据《国民高等学校令》和《国民高等学校规程》的规定: 国民高等学校实行4年一贯制, 男女分校, 共分农、工、商、水产、商船等5个科别, 其中农科比重最大, 约占国民高等学校总数的60%。1942年将2年制的农业学校改为农科国民高等学校。到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 黑龙江地区共有国民高等学校62所, 而农科就有50所,占80%, 其中男子农高37所, 女子农高13所。
1940年5月为培养农业技术人员以加速开发北满农业资源, 为日益扩大的日本侵略战争服务, 在哈尔滨马家沟文政街建立哈尔滨农业大学, 校长由日本人香村岱二担任, 教师也多为日本人, 大都来自公主岭农事试验场。学校设农科和兽医2科, 学制3年。每年计划招生60人, 1940年第一期招生67人, 农学34人、兽医33人。1943年9月统计当年在校生136人,其中日本人8人。至1945年学校解散为止, 共招6期学生, 毕业4期270多名。
4.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9月—1949年9月)。1945年9月3日, 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后,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重大决策, 为了根据地的建设和支援解放区的需要, 黑龙江地区开始创建人民自己的中、高等教育事业。1947年在呼兰县建立松江省立农林技术专门学校, 当年招生450多名。1948年7月由黑龙江省政府决定, 在克山创建黑龙江省农业专科学校, 相继嫩江省在齐齐哈尔成立嫩江农业专科学校。1949年3月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 定名为黑龙江省立农业专科学校。1949年6月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 嫩江农业专科学校并入黑龙江省立农业专科学校, 经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和省政府同意, 校名改为黑龙江省农业专科学校, 学生133人, 后又从沈阳、内蒙古以及平津和北安等地招入和接收了一批学生, 在校生增至620人。全校有教师37人, 职员37人。学制专科和高职均为3年。1949年8月松江农林技术专门学校停办, 部分教师调往佳木斯市, 筹建佳木斯农业学校。
1948年9月, 经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在哈尔滨正式创办一所正规化的高等农业学校即东北农学院。由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主管。1948年11月至1949年1月先后由吉林、长春、沈阳等地接收一批学生和转来一批教师, 原哈尔滨第一技术专科学校农学科师生也合并到该校。合并后, 教师76人, 学生730余人。经过整顿后, 学院于1949年9月15日正式开学, 本科设农艺、畜牧兽医、森林3个系,附设预科和农业机械化专修科, 共有学生916人, 同年9月哈尔滨市香坊农场划归学院成为实习农场。
截至新中国成立前, 经过整顿后, 黑龙江地区有东北农学院、黑龙江省农业专科学校2所高等院校,黑龙江省农专高职部、佳木斯农校2所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