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牧民整体文明素质
根据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各族农牧民进行国情、区情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农牧民开展“新时期创业精神”和“闯市场”、“奔小康”教育,明令禁止各种摧残人身、毒化社会风气、扰乱社会治安的活动,反对封建迷信,杜绝早婚、买卖婚姻和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截至1995年底,全区接受各类文明教育的农牧民群众已超过100万人。
民族团结是新疆稳定的大局,自1982年以来,每年五月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并将其纳入创建文明县、乡、村的总体规划,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加强宗教活动管理,积极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活动。截止1994年底,全区已涌现一批民族团结、军民团结先进县,其中乌苏、乌鲁木齐、昭苏等县已建成全国民族团结、军民团结双模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