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1983年,全自治区自上而下成立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1991年,又成立了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农村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1994年全自治区共成立乡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259个,占87%。乡镇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既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承担者,又是活动开展的组织实施者,其成员一般由乡镇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员组成,下设专职办事人员。主要通过制定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形成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有效地加强了领导,保证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