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宗法封建制解放前牧业实行的一种属于早期封建制类型的社会制度。是封建宗法在牧区的表现形式,是封建剥削形式与家长奴隶制相结合的产物。在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等游牧民族中曾长期实行了这一制度。统治阶级(部落头人、宗教上层和大小牧区)通过霸占上等草场和大量牲畜,奴役和剥削所属牧民和奴隶。牧民因缺少生产资料,生活艰难,被迫依附于牧主和头人,交纳大量劳动产品并服无偿劳役。奴隶人数较少,无人身自由,为主人从事繁重的劳动,社会地位最低。这种制度解放后已被废除。 游牧宗法封建制宗法封建制在牧区的一种形式。早期的封建剥削形式与家长奴隶制相结合的产物。部落头人、宗教上层人物和牧主属剥削阶级, 占有大多数牲畜和草场。利用氏族部落组织关系剥削所属牧民和奴隶。牧民占有很少生产资料,被迫依附于头人、牧主, 向其交纳畜产品并服无偿劳役。奴隶数量较少,大多在头人、牧主家中从事家务劳动或放牧牲畜,社会地位最低。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等游牧民族中长期保留了这种制度。民主改革后已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