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展过程
1964年,毛泽东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同年12月,周恩来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大寨经验概括为“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提倡全国学习和推广大寨经验。此后,浙江省与全国各地一样,从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后期,开展了持续15年之久的农业学大寨运动。
浙江省农业学大寨运动,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64—1966年上半年,主要是学习大寨的生产建设经验。学大寨人苦干实干,改造自然,治山治水,造大寨田,以及学习大寨干部坚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等,这一段运动是取得一定成绩的; 第二阶段,从1966年下半年到1970年,“四人帮”把大寨作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典型加以宣扬。1967年9月,浙江省军事管制委员会批转了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学大寨群众运动的报告》,把学大寨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交织在一起,生产运动变成了政治运动,从而引上了错误的方向和轨道; 第三阶段,从1970—1975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务院《关于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的报告》下达后,解决了学大寨学什么、怎样学、真学还是假学、怎样把大寨经验在浙江省全面推开等问题,又掀起了农业建设的高潮。1972年,浙江省粮食亩产达到541公斤,实现了“千斤省”;第四阶段,从1975—1978年底,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普及大寨县。1975年4月,浙江省首次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会在杭州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 400多人,陈永贵到会作了报告。同年11月,中共浙江省委召开省级机关9 000余名学大寨工作队员誓师大会,决心苦战三五年普及大寨县,全省共组织3万多名工作队员分批轮流到学大寨第一线去。1977年2—3月,浙江省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在杭州召开,参加会议代表5 212人,会议主要贯彻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讨论如何加快普及大寨县步伐,实现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大干快上等问题。省委和省革命委员会还在会上表彰了362个农业学大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