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村改革及产业结构
平谷县曾是传统的农业县,基本属农业经济。从1949年到1978年,经历近30年发展,经济格局没有根本改变。17年的改革开放给平谷带来了根本性的发展变化,由传统单一的农业经济,转化成以工业为主导全面发展的经济。改革的历程为:
1979—1983年,平谷县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突破口,在全县范围内普遍落实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同期,进行了全县国营商业、服务业体制改革,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效果明显。
1984—1985年,开始工业体制改革。对县办工业推行经济负责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将社队工副业变为“正业”,即乡镇企业,并在乡镇企业推行税后利润承包制及厂长(经理)负责制。同期,改革了粮食收购制度,变粮食统购为合同定购。
1986—1990年,深化工农业体制改革。农业上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大力调整内部结构,全面发展粮、牧、果、菜、渔等各业。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完善经济承包关系与厂长负责制;对国营企业,突出开展了破除“铁工资”、“铁交椅”、“铁饭碗”的深层配套改革。积极试行了“厂内银行”和股份化经营。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方针,扶植发展个体企业。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外向型经济发展。
从1989年开始,平谷县就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征集全民教育基金,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调整了传统教育结构。
1991—1995年,平谷县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在农业上尝试推行了规模农场股份制和个体规模农场,实行“三荒”租赁发展林果生产。积极推进国合商业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改革。工业方面,以新一轮改革为契机,先后兴办了滨河、兴谷、金海角3个县办工业开发区,全县工业实现了集中连片发展。县、乡工业尝试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以租赁、拍卖为主要形式的产权改革也收到了明显成效。旅游业,进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即县、乡、村一齐上,全社会办旅游的改革,全县旅游业迅速发展。探索了平(原)山(区)结合共同致富的新路。改革财税体制,确立了县、乡两级为主体的财政管理体制。与此相适应,完成了县、乡机关机构改革。此外,还进行了多元化兴建筑、开发房地产、建设农村商品流通市场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总之,经过17年改革开放,平谷县经济得到了较为全面的发展,传统单一的农业经济格局已彻底改变。90年代中期,平谷县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商贸、旅游、建筑、房地产、电信、金融、运输等多业并举,一、二、三产业配置较为合理的国民经济体系。1995年一、二、三产业构成,在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中为26.6%、47.2%、26.2%,在农村国内生产总值中为34.0%、48.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