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村养老形式及发展
长期以来天津市农民的养老有以下三种形式:
❶家庭养老形式,生儿为了养老,由此产生了生女孩不如生男孩,少生不如多生,将来年老多病时也好有子女照顾。
❷自我积累的单一养老形式,在劳动者有劳动能力时期,将生活费的一部分留做积蓄,以备养老之用。
❸多年延续下来的集体养老制度,每月可领取养老金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这种形式在集体经济好时还可以,集体经济不景气时,也就失去了生活保障。
为了落实国家五保供养条例,妥善安排好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1992年,在全市推行了五保经费乡镇统筹,从而使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有了稳定、可靠的保证。作为农村集体社会福利事业的农村敬老院,从1988年开始国家从救灾扶贫周转金中拨出180余万元改建扩建80余所农村敬老院,改建扩建面积4万平方米,并且在硬件、软件工程建设和敬老院的管理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截止1996年,全市农村五保老人有5 429户,6 194人。已享受五保供养的4 096户,4 540人。其中入院集中供养的有2 352户,2 484人,占五保老人总数的54.75%。全市农村有敬老院共247所,实现了全市每个乡镇都有敬老院,并且院内福利设施比较齐全,文体生活充实。
为改善老人的生活,减轻集体负担,几年来还注重发展院办经济,兴办经济实体,多数敬老院办起了以养殖为主的农副业生产基地,全市敬老院院办经济年产值4 000多万元,年利润350多万元,为国家和集体减轻了负担。敬老院还提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自愿参加生产劳动,既使老人锻炼了身体,又改善了老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