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中等教育
中等农业教育一直是湖南省职业技术教育的主力军,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 湖南省中等农业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5.9万多名中等农业技术人才,研究出三系杂交水稻、两系杂交稻、两系杂交棉、金秋梨等70多项科研成果。
1949年, 全省有公私立中等农业学校7所: 公立的有湖南农学院高农部、津市农校、安江农校等3所; 私立的有船山农校、益湘农校等4所。设有农艺、森林、园艺、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等5科, 共计教学班47个, 学生769人。新中国成立后, 临时省政府分期分批接管了原有学校。1951年学校数增加到9所, 在校生增为2 468人。1953年, 根据中共中央对中等农林技术学校实行巩固提高的方针进行了调整与整顿, 逐步将私立转为公立, 并在专业设置上进行了改造。1954年7月24日, 由省农业厅组织召开的全省中等农业教育工作会议是湖南省农业中专教育的一个里程碑。会议确定, 借鉴原苏联模式制定教学、学校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 促进了教学秩序的正常化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但由于机械地搬用原苏联的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管理制度, 有些地方脱离了湖南省教学实际。为解决这一矛盾, 后又采取两结合的办法: 即既在教学上采用凯洛夫的教学原则和方法, 同时结合湖南的实际进行教学。湖南中等农业教育走过了1958—1963年阶段盲目发展和调整巩固的曲折道路后, 1964年部分农校开始实行招收“社来社去”学生, 并试行半工半读, 探索发展中等农业教育的新路子。1966年6月—1976年10月, 全省中等农业学校因 “文化大革命” 而全部停办。1977年恢复统考招生, 中等农业教育又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80年, 湖南省中等农业学校开始了职称评定工作, 到1982年全省共评副教授3人, 讲师208人, 教员234人, 实习教员94人, 其他102人, 学校教学走上了正轨, 教学质量得到了很大提高。1981年以后, 主管部门对农业中专学校进一步作了调整和整顿。在调整中实行 “四定” (定学制、定规模、定专业、定编制), 并有步骤地进行了定向招生等招生制度的改革。从1983年开始, 省农业厅组织在部分农校招收农村青年不包分配班, 打通了农业中专人才直接通向农村的路子。
1987年以来, 湖南省中等农业教育加大了教育教学改革力度。
❶深化招生分配制度改革, 继续探索农业中专人才通向农村的新路子。除了扩大农村青年不包分配班的招生面外, 还从农技站、畜牧水产站、经管站等基层农技部门招收有实践经验人员, 开办定向班; 同组织部门联合招收村级干部和后备村级干部中专班, 为农村培养致富带头人;
❷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办学。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 各农业中专学校在办好中专学历教育的同时, 积极开办扶贫班、专业大户班、绿色证书班等多种短训班, 并同中国农大、湖南农大、师大等高校联合举办大专层次的成人班、自考班, 同人事、交通、税务等职能部门及县 (市)、乡 (镇)政府部门联合办学, 直接投入到当地经济建设主战场;
❸深化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适应市场需要, 对学校专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和改造, 使专业面向由单纯的第一产业扩大到第二、三产业, 形成了种养加、农工贸相结合, 产前、产中、产后相配套的专业体系; 改革了教学模式, 加强实践性教学,强化综合能力的培养。从1992年开始积极探索 “2+1”、“3+1” 的教学模式, 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1995年又进行了能力教育体系改革, 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
❹大力兴办校办产业, 增强学校自我发展能力。全省12所农校共兴办各类经济实体40多个, 每年创利润700多万元,其中安江、长沙、零陵农校的校办产业每年创利在100万元以上。这些校办产业既为教学、生产实习提供了场地, 分流了大批富余人员, 缓解了教职工家属就业难问题, 又为学校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