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庆栽种提举司
官署名。元代置。掌理缙 (jin) 山岁输粮米,及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瓜果以供宫中食中。《元史·百官志三》: “龙庆栽种提举司,秩从五品。管领缙山岁输粮米,并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至元十七年 (公元1280年) 始置提举司。延祐七年 (公元1320年) 缙山改为龙庆州,因以名之。定置达鲁花赤1员,提举1员,并从五品; 同提举1员,以供内府。副提举1员,从七品。”
官署名。元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始于缙山置提举司。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缙山改为龙庆州,因以为名。属宣徽院,秩从五品。管领缙山岁输粮米,并易州、龙门、净边官园瓜果桃梨等物,以奉上供。设提举一人为主官,以达鲁花赤一人监临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