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共7章42条。主要内容是:(1)本条例所指的化学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气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类。(2)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危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 ❷ 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销毁处理易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 ❹ 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经营。经营许可证由省级商业厅(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颁发,每隔二、三年复查一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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