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下议院
马来西亚两院之一。主要的立法机构。共有议员177名,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居住在联邦的年满21岁的公民均有当选资格。议员每届任期5年。议员如死亡、辞职或被解职,须在该议员所在选区随时进行补选。下议院设议长1人,副议长2人。议长可以从议员或非议员中选举产生,但副议长只能从议员中选举产生。在下议院大选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执政党,其领袖由最高元首任命为总理。总理向最高元首推荐上、下议院议员为部长,组成内阁。本届议会1986年8月3日选举产生,在177个席位中,执政的国民阵线 (包括13个成员党) 获得134个,继续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