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习斋先生言行录清初颜元著。由其受业门人钟錂编辑。凡2卷。1879年收入《颜李遗书》。书中提倡“谋利”、“计功”的道德论。认为人的耳目感官遇于外物必发情,有所追求,故谋利、计功是人之本性,“世有耕种,而不谋收获者乎?世有荷网持钩,而不及得鱼者乎?”(《教及门第十四》)而仁、义、礼、智等道德准则,则正是指导、调整、衡量人的感性欲求的准则。所以,离开人的欲求和功利,就没有道德准则可言。讲道德而“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同上书)。同时指出,讲功利应以“经世致用”、“利济生民”为主旨,而不可陷入狭隘的个人名利中。“学从名利入手,如无基之房,垒砌纵及丈余,一倒莫救。”(《鼓琴第十一》)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方面,则提出真正的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必须以“习行”为根本途径。指出“开聪明,长才见,固资读书;若化质养性,必在行上得之”(《理欲第二》)。反之,“如谓读书,便足处天下事,而不必习行,是率天下而汉儒也;如谓一室主静敬,便足明天下理,而不必历练,是率天下而禅也。”(《不为第十八》)亦指出“习行”不是“习三两次”,而必须“‘习与性成’,方是‘乾乾不息’” (《学须第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