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成品
商业企业委托外部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加工收回的产品。 因为生产加工具有生产性质,不同于商品的挑选整理,故应进行成本计算。加工成品的成本构成,主要由拨付的原材料、支付的加工费和加工产品税金三项组成。产品税金是按照计税金额乘以适用产品税率计算的。 计税金额即生产企业的出厂价,如加工产品没有同类产品出厂价,可按下列公式求得计税金额: 计税金额=(加工原材料+加工费)÷(1-适用产品税率) 然后再以计税金额乘适用产品税率,求得应税产品税金。 最后加计拨付原材料、加工费和产品税金三项之和,即为加工成品的总成本。加工成品总成本除以成品数量即为加工成品的单位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