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收纳报解稽核
对预算收入的收纳、退付以及划分报解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的监督检查。预算、收纳、报解稽核的内容:
❶检查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是否当日划缴管辖支行,管辖支行是否当天划转支库,有无积压或延误。各支库是否及时督促各专业银行经收处和其他征收机关,将所收之税款全部及时划缴国库,对不按规定时间划缴或拖延、积压、挪用库款的,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罚款。
❷检查支库收纳的预算收入,是否于当日或在次日上午办理报解。报解时,是否根据中央、省、县不同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和上级机关确定的收入分成留解比例,正确地办理各级财政库款的划分和留解,编制预算收入日报表和分成收入计算日报表,报表的内容和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有无计算错误或擅自改变分成比例的情况。
❸检查预算收入的退付,是否在国家规定的退库项目范围内,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按照预算收入的级次,哪一级的退库从哪一级库款中退付;退库申请书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经有权审批机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退库款是否通过转帐办理,退付现金的,是否经过征收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