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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预备立宪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是在革命形势被迫下,清政府的若干朝臣和地方督抚为了维护清王朝的统治,并保持和扩大自己的权势,要求“变更体制”,“实行立宪”。1901年1月29日,慈禧颁布了“预约变法”的上谕,上谕要求朝廷百官、驻外使臣、各省督抚在两个月内提出自己的建议。1905年10月,清廷派载泽、瑞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等5大臣分赴日本及欧美各国“考察政治”。次年,出洋考察各大臣陆续回国,并向朝廷密陈实行立宪的三大好处,即“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克弥”,建议朝廷诏定国是,仿行宪政,以便安抚人心,稳定大局。1906年9月1日,清政府宣布“预备防行宪政”,决定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各省设立咨议局,但一直拖到1908年,清政府才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皇帝的统治“万世一系”,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一切颁布法律,召集开闭解散议会、订立条约、司法等大权,全在君主一人手中。特别是用人、军事、外交等大权,议院根本不得干预。这个“宪法大纲”完全是为了巩固君权。宣布完成立宪准备工作需要9年时间。《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所谓第一部宪法,其实是一部典型的君主宪法,预备立宪完全是清政府的一场政治骗局。

预备立宪 - 近代中国历史 - 可可诗词网

预备立宪

 清政府为抵制革命、笼络上层资产阶级而采取的政治措施。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政,又命会议政务处筹订宪法大纲,设立考察政治馆(1907年改为宪政编查馆)。次年宣布预备立宪,同时改革官制。1907年决定在中央设资政院,在各省设谘议局。次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拟以九年为预备立宪期,至1916年实施宪政。1910年(宣统二年)在立宪派的请愿下,宣布将预备期缩为五年。预备立宪的骗局,不断遭到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揭露,立宪派后来也大失所望。清廷覆没,预备立宪随之终场。

预备立宪

中国清代末年在革命力量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清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欺骗人民,抵制革命,拉拢立宪派而采用的一种立宪骗局。1906年9月,清政府发布“预备立宪”的上谕。其根本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但又借口“规制未备,民智未开”,只能“预备立宪”,而预备的期限要“俟数年后”“查看情况”,“再行宣布”。为了“预备立宪”,清政府接着宣布“厘定官制”,并于1907年开始在中央筹设资政院,作为议院的准备,命令各省筹设谘议局,还派达寿等人分赴日、英、德考察宪政,又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1908年9月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确定以9年为预备立宪期限。“预备立宪”受到帝国主义的支持和立宪派的拥护,但为革命派所坚决反对。

预备立宪

清政府为制造立宪骗局而采取的政治措施。“立宪”的准备活动。清政府于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同时改革官制。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钢》,规定9年时间为预备立宪时期。是清政府为抵制革命而假立宪的欺骗手段之一。

预备立宪

203 预备立宪

清末仿行资产阶级宪政的活动。20世纪初,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遽变,清朝为抵制和镇压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敷衍和拉拢立宪派,维护其腐败统治,1905年派遣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 1906年9月1日颁布《宣示预备立宪上谕》; 1908年7月颁布《谘议局章程》,筹设各省“采取舆论”的谘议局,同年8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期,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1909年8月颁布《资政院章程》,开始正式筹设作为“议院”的资政院。1910年10月召开资政院第一次常会;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11月3日又颁布《重大信条十九条》,史称这一系列活动为 “预备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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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Yubei lixian

清政府在20世纪初年为抵制资产阶级革命而搞的欺骗性的立宪活动。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完全确定了中国半殖民地地位,不仅使中国经济生活更加败坏,而且使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满族贵族统治集团,在全国人民中更加孤立,成为国内各阶级和阶层的众矢之的。清政府妄图摆脱日益严重的统治危机,求得帝国主义列强的重新支持,乔装打扮,曾推行“新政”。但是,20世纪初,由于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风起云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日益高涨,毫不触及君主专制政体的“新政”,为社会舆论所讥讽,很快陷于破产,完全失去了欺骗作用。为了稳定其反动统治,清朝统治集团,又上演了一出所谓“预备立宪”的丑剧。这幕丑剧是从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秋天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开始的。7月,清廷发布谕旨,派满族贵族载泽为首的五大臣,赴东西洋各国考察宪政,为将来实行立宪作准备。五大臣出洋分成两伙,载泽、徐世昌、绍英为一伙,赴英、法、日、比诸国;戴鸿慈、端方为一伙,赴美、德、意、奥诸国。1905年9月24日,五大臣到北京正阳门车站离京启行。但在上火车时遭到革命党人吴樾炸弹的袭击,吴樾当场牺牲,载泽、绍英受轻伤,五大臣惊慌失措,未能如期启行。后改由李盛铎、尚其享顶替徐世昌、绍英,仍为五人,分两伙于12月11日启行。五大臣在国外逛了半年多,于1906年夏秋之交先后回国(李盛铎留任驻比利时公使未回),上朝复命,向慈禧和光绪帝奏请立宪。载泽所上《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说:“立宪之利有最重要者三端:一曰皇位永固,……一曰外患渐轻,……一曰内乱可弭。”又说:“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 (《宪政初纲》, 《奏议》,第4-7页)这个密折,迎合了慈禧的意图,1906年9月1日,清廷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上谕:“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不能立即实行宪政,当务之急是改革官制, 然后制定法律, 广兴教育, 清理财政, 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作好预备立宪准备, “俟数年后规模粗具, 查看情形, 参用各国成法, 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光绪朝东华录》,总5563-5564页)“仿行宪政”实际上变成了一纸永远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10月,清廷又发出京朝官制改革的上谕,其方案是: 除军机处和徒有虚名的内阁仍旧外, 增设几个部和更易几个部的名称,计有11个部。1907年下令将原来设立的“考察政治馆”改为 “宪政编查馆”,负责“办理宪政一切编制法规统计政要各事项”。不久又下令筹设 “资政院”, 作为将来 “议院之基础”。1908年, 又颁布 “各省咨议局章程”及 “选举章程”,命各省设立咨议局。同年8月, 颁布 《钦定宪法大纲》23条, 规定了起草宪法的基本原则。其中关于 “君上大权”的有14条,并规定“预备立宪”从1908年起9年完成。这个大纲公布不久,光绪帝和慈禧相继死去。溥仪继位, 因其年仅3岁, 由其父载沣监国摄政。1909年1月, 载沣罢斥了汉族官僚袁世凯, 自封为代理海陆军大元帅, 统率全国军队, 并任命他的两个弟弟载洵和载涛, 分别为海军大臣和军咨大臣, 集军政大权于皇族之手。1909年10月,各省“咨议局”成立。次年9月, “资政院”成立。清廷宣布缩短 “预备立宪”的期限为5年, 定于宣统五年 (1913) 召开国会, 在国会未召开之前, 先行设立责任内阁。1911年5月8日, 清廷裁撤军机处, 设置责任内阁, 任命内阁各大臣如下:
内阁总理庆亲王奕劻(宗室)、协理那桐(满)、徐世昌 (汉); 外务大臣梁敦彦 (汉)、民政大臣善耆(宗室)、度支大臣载泽 (宗室)、学部大臣唐景崇(汉)、陆军大臣荫昌(满)、海军大臣载洵(宗室)、司法大臣绍昌 (觉罗)、农工商大臣溥伦 (宗室)、邮传大臣盛宣怀 (汉)、理藩大臣寿耆 (宗室)。
内阁总理、协理和各部大臣13人当中,满族贵族9人,汉族官僚仅4人;而9个满族贵族中,皇族又占7个。如与过去各部尚书满汉各半的规定相比,汉族反而大大减少。在整个清朝统治的260多年中, 从来没有出现过象这样多的皇族和贵族专权擅政的现象。所以, 当时人们把这个所谓“责任内阁”,讽之为“皇族内阁”。清廷的“预备立宪”丑剧,不仅没有达到抵制革命、巩固其专制统治的目的, 反而更加激起了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高涨, 增加了资产阶级立宪派对它的怨恨和汉族官僚对它的离心, 使自己陷入更加孤立的境地。1911年10月武昌起义。11月, 清廷又颁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但已无法挽救它灭亡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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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yubei lixian

清政府为抵制革命,笼络地主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措施。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7月,派载泽等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又命会议政务处等订宪法大纲。次年宣布预备立宪,同时进行官制改革。1907年,宣布筹备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各省设立咨议局。下令将原来设立的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负责“办理宪政一切编制法规统计政要各事项”。第二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1908年至1916年为预备立宪时期。1910年(宣统三年)在立宪派的请愿活动压力下,宣布提前于1913年召开国会。清政府的预备立宪骗局,不断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所揭穿。资产阶级立宪派后来也对之失望。武昌起义后,清政府虽又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但已无法挽救它灭亡的命运。

☚ 五大臣出洋   保路运动 ☛

预备立宪

清廷为抵制和消灭革命,笼络资产阶级上层,加强中央集权所施行的政治骗局。1905年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次年宣布预备立宪,进行官制改革,筹设宪政机构。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以九年为预备立宪时期。1910年在立宪派的多次请愿下,被迫定于1913年召开国会。武昌起义后.清廷垮台,骗局被彻底揭穿。

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

清政府为抵制革命,拉拢地主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措施。1905年清廷派五大臣出访欧美和日本,考察立宪政治。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同时进行官制改革。1907年宣布在北京筹设资政院,令各省筹设谘议局及各府县议事会。1908年7月,颁布谘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8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立宪预备期限为9年,至1916年实行立宪政治。1910年在中央设资政院。同年因立宪派的再三请求,宣布提前于1913年召开国会。清政府的预备立宪骗局,并没有起到阻止革命,缓和矛盾的作用,连资产阶级立宪派后来也对之失望。1911年武昌起义后,11月间,清政府虽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但已无法挽救其覆灭。

☚ 中国同盟会   长沙抢米风潮 ☛

预备立宪

清政府为抵制革命、笼络资产阶级立宪派、巩固满洲贵族统治所采取的政治措施。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1905年7月16日),清政府诏命载泽等五位大臣出国考察宪政。次年七月十三日(9月1日)发布预备立宪上谕,次日宣布改革官制。三十三年秋上谕宣布中央设立资政院,各省筹备成立谘议局。次年八月初一日(1908年8月27日)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是年至1916年为预备立宪时期,逐年筹备,期满召开国会。宣统元年(1909)秋,各省谘议局第一次会议同时开幕,次年秋资政院开院。后在立宪派请愿活动的压力下,清政府宣布提前于1913年召开国会。三年四月(1911年5月)皇族内阁成立。八月(10月)武昌起义爆发,清政府的预备立宪骗局最后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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