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证券市场
韩国的证券发行和交易市场。它形成于50年代末。1956年,在韩国政府的资助下,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达议证券交易所”。那时只有12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占交易市场主导地位的是政府债券。1962年,韩国先后颁布了《证券交易法》和《商法》,改善了法律环境,证券市场呈现繁荣局面。但由于大量的投机和欺诈活动的出现,1963年3月,交易所宣告倒闭。1963年4月,韩国当局修订了《证券交易法》,对证券市场实行更严格的管制。根据修订的法律,原“达议证券交易所”变更了名称和组织形式,从而成为一家由政府直接管理的、非盈利性的公司,并恢复了证券交易活动。
1967年,韩国开始了第二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1968年颁布《资本市场促进法》,公布了对股票挂牌和交易给予税收优惠的法令,1972年还颁布了《促进开放型公司法》。从1972年起,韩国证券市场开始表现出快速增长的强劲势头。
1977年,韩国重新建立了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制,其中作为财政部代理机构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制定有关政策方针的机构,证券监察委员会是执行机构。
1985年6月,韩国政府又宣布了一系列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措施,其中包括鼓励保险公司扩大证券业的投资以及鼓励成立旨在投资于证券业的养老金,韩国证券市场以更快的速度发展起来。截止1986年4月底,上市股票的市场价值达196亿美元,比1975年同期的股票市场价值增加了10倍。1988年12月,韩国政府宣布了促使其资本市场国际化的渐进计划,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990年前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基金和海外公司相关联的债券进行非直接投资;第二阶段,1991年前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可转换债券方式进行直接投资;第三阶段,1992年允许外国投资者有限制地直接投资于韩国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