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刊物
又叫地下刊物。未经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违反宪法、以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为宗旨的私自印制的刊物。非法刊物的内容一般和国家现行方针政策相抵触,是社会反对派或敌对势力舆论活动的自然表现。性质不同的非法刊物,对社会的进步发展具有不同的作用。凡非法舆论活动达到猖獗的地步,就要出现一些非法组织与非法刊物。前者是非法舆论主体长期集聚的结果,后者是非法舆论活动突破口头传播的局限,发展到散发印刷品的危险倾向。国家对非法刊物一般要采取坚决取缔的方针。被认定的非法刊物,决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印刷发行,达到合法化、公开化。依法取缔非法刊物,是为了保护人民利益和社会安定。凡宪法和国家制定的其他法规和条例中有关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利,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非法刊物在一定社会制度中往往对这种权利造成破坏,因而受到国家法律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