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非必要条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非必要条件“承担环境法律责任的非必要条件”的简称。与必要条件相对应。一般来说,行为人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主观上的过错(故意与过失); (2)违法行为; (3) 危害后果; (4) 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主体之主观过错性、行为之违法性、结果之客观实在性和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联性。但是,环境问题之复杂性决定了这四项条件在一些环境案件中主要是涉及民事赔偿时,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即具有或缺性。具体有三项条件属于可或缺的即非必要的: (1) 过错性是非必要的。根据无过失责任原则,行为人承担环境法律责任中的民事赔偿、排除妨害责任并不要求以其主观故意或过失为条件; (2) 违法性是非必要的。实践中,一些行为人的环境行为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却也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环境危害后果如污染损害,这种损害一般也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3)危害后果是非必要的。某些环境行为并未造成客观、实在的危害后果,但为了惩前毖后之需要 (环境刑法或公害罪法称之为惩治危险犯),行为人也应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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