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委员会
为协助总督拟订青年政策以及透过青年组织的积极参与,确保政府所推广及施行的有关计划、措施和工作的衔接的咨询机构。委员会主席由总督出任,副主席由监管青年范畴的政务司出任,秘书长由教育暨青年司青年厅厅长出任。委员包括: 教育暨青年司司长; 澳门文化司署司长; 澳门体育总署署长; 劳工暨就业司司长; 澳门社会工作司司长; 澳门大学校长; 澳门理工学院院长; 由总督委任最多12个教育或青年社团或组织的领导人; 由总督委任最多10名具有公认功绩的人士; 委员会得邀请对交来审议的事项具有特别资格的官方或私人组织列席有关会议,但该等组织并无表决权。委员会的权限为主要对下列事宜提出意见及建议: 青年政策的基本目标; 由政府开展或共同参与开展的青年政策的年度计划以及该等计划的优先次序的订定; 政府认为应交由委员会审议的有关青年政策的法规草案; 主席认为委员会须知悉及讨论的有关青年政策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