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
亦称“著作权主体”。 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拥有著作权的人。包括四类:(1)作者。 即著作人。非职务创作的作品,创作人就是作者。 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2)著作权继承人。 公民作为作者的合法继承人,依法可继承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3)接受著作权转让或赠与的人。作者以外的公民可通过依法约定的形式有偿地取得著作权,也可以通过受赠的形式无偿地取得著作权。 (4)国家。国家接受公民的赠与,或为国家安全、民族利益、国家荣誉而征购某一作品,由国家充当著作权人;对具有重大影响的作品,当失去保护期后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收归国有,或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期内没有承受权利义务主体时,由国家充当著作权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人,外国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该外国作者也可以成为中国的著作权人。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有,但合作者之间另有协议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