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以諴1806—1884清官员。字鹤皋。湖北咸宁人。道光进士。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由左副都御史升刑部侍郎,随江北大营钦差大臣琦善帮办军务。为筹措江北大营军饷,采用钱江建议,创办厘捐,成为清政府军费开支重要来源。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太平军克扬州,他因战败被革职,充军新疆。后赦归,授陕西按察使,迁布政使,再迁光禄寺卿。 雷以諴1801或1806—1884字鹤皋。清湖北咸宁人。道光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内阁侍读学士、太常寺少卿等职。咸丰三年(1853),由左副都御史升刑部侍郎。随琦善帮办江北大营军务。为筹措军饷,采用钱江建议,于扬州创办厘金。六年太平军击破江北大营,再克扬州,他被革职,充军新疆。后赦归,授陕西按察使等职。同治元年(1862)又被免职。后主讲河东、江汉书院十多年。著有《大学解读》、《经传杂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