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 录用齿(齿用;齿叙;齿录;收齿) 收采 收叙 策序 皇帝亲自在殿廷考试录用人才:诏举 录用旧臣:齿旧 按名次录用:录第 登记录用:籍录 选拔录用:采甄 诠用 选录优秀的人才:甄异 甄奇录异 铨选录用:铨录 诠择 按次序铨录:贯叙 吸收任用人员:收录 齿录 选择收录:选收 征召录用:齿召 审核录用:甄收 甄别录用:甄录 欣赏录用:赏录 眷顾录用:眷齿 存恤录用:存用 凡文武官员因公殉职,则录用其子:难荫 奖进录用:褒录 错爱而录用:收怜 灵巧和笨拙的人都能得到录用:杂进巧拙 (收录任用:录用) ☚ 录取 用人得当 ☛ 难荫清代“荫监生”之一。凡官员因公殉职(作战阵亡、公差遇难或病故)者,除给予赠衔外,还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期满等候铨补任官,称为“难荫”。清制,内、外满、汉官员三品以上者,三年任满勤事以死者,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三司首领、州县佐贰官殁于王事,亦可荫其子入监。名义上是入监读书,实际上只须通过一次考试即可给予一定官职。 难荫清代满汉八旗等将吏之子孙,因其先辈为国死难而特许入国子监读书,称为“难荫”。其死难分为阵亡、伤亡、殉难、殉节、殉职、军营病故等六类,凡符合其中一项者,均授与“难荫生”资格。入监学习6个月期满后,按其先辈死难者品阶高低和死难种类,或准其承袭世职,或委任一定官职。 难荫 难荫清代官员因公殉难后,其子可入国子监读书者称难荫。《清史稿·选举志一》: “难荫始顺治四年 (公元1647年) 以殉难陕西固原道副使吕鸣夏子入监读书。九年,定内、外满、汉三品以上官,3年任满,勤事以死者,荫1子入监。后广其例,凡三司首领,州、县佐贰官死难者,亦得荫子矣。” ☚ 南北更调之制 内舍 ☛ 00018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