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吏律律名,关于任免、考核官吏的单行法律。见《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此律内容多涉及军职。名称与内容均与秦简之《秦律十八种》的《置吏律》类似。此种状况反映了早期封建立法不够规范化的特点。 除吏律律名。关于任免、考核官吏的单行法律,与《秦律十八种》中的《置吏律》相似,但两者无共同之律文。《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有“除吏律”一条:“任法(废)官者为吏,赀二甲。有兴,除守啬夫,段(假)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从令,赀二甲。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得发弩射不中,尉赀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啬夫任之。驾驺除四岁。不能驾御,赀教者一盾: 免,赏()四岁繇(徭)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