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位于西安市冰窖巷。是陕西省主管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拟定并监督财政预算、税收、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全省长期财政计划;组织筹集建设资金,安排和管理全省行政、事业经费,核拨和投放发展工农业生产资金;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和国营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和财政纪律的执行; 办理中外合资企业验资和出国人员用汇审批工作; 负责全省财税系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1950年3月正式成立。1955年更名为省人委财政厅。1968年更名为省革委会生产组财贸办公室财政组,1971年更为省革委会财政局。1983年恢复为省财政厅。内部机构设置有:办公室、预算处、综合计划处、中央企业财务处和文教行政财务处等处室,下辖:省生产资金管理局、陕西财政专科学校、省财经学校、省财政科研所、省会计师事务所、省财税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