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进兴
台湾新竹人,1935年11月16日生。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特考甲级税务人员甄试、高普考律师考试及格。曾任中学教员、税务员、军事检察官、后备军人新竹辅导中心主任、新竹县监督选举小组召集人、台湾律师公会理事等职。是屏东县议会第六至十届议员。1981年12月当选为新竹县县长,1989年12月当选连任。1990年1月任台湾省政府委员。1995年任台湾省民政厅厅长,1998年12月免职。1988年7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三届候补中央委员,1993年8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四届候补中央委员,1997年8月当选为第十五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