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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东海孝妇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东海孝妇

典源出处 《汉书 · 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
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孝妇。郡中枯旱三年。”
释义用法 东海郡有一孝妇,年轻守寡,尽心侍奉婆母。后婆母为不带累孝妇而自缢,婆母之女却诬为孝妇所杀。最后孝妇含冤被官府处死。此后郡中连续大旱三年。后用此典指被人诬枉; 也指冤狱。”
用典形式
【东海冤】 宋 ·陆游:“微风敢喜北窗卧,大旱恐非东海冤。”
【杀孝妇】 唐· 白居易:“东海杀孝妇,天旱逾年月。”
【孝妇冤】 清 ·吴兆骞:“北燕漫说邹生哭,东海谁明孝妇冤。”
【诛孝妇】 宋 ·苏辙:“传闻四方同此苦,不关东海诛孝妇。”
【辟孝妇】 明 ·刘基:“古时东海辟孝妇,草木枯瘁连三冬。”
【东海孝妇】 宋 ·苏轼:“君不见东海孝妇死作三年干,不如广汉庞姑去却还。”
【东海旱三年】 明 ·徐渭:“南冠琴两奏,东海旱三年。”

东海孝妇dōng hǎi xiào fù

指人遭诬蒙冤;也形容天旱。《汉书·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lei)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白居易《效陶潜体诗》之十:东海杀孝妇,天旱逾年月。

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

古代清官传说。见汉刘向撰《说苑》卷五。相传汉丞相西平侯于定国,是东海下邳人。其父于公曾为县狱吏郡決曹,他办案公正无私,从没发生过冤狱。在他生前,东海郡人就为他建立了于公祠。有一位东海孝妇,年轻守寡,每日小心侍奉婆婆,不肯改嫁,而婆婆怕自己拖累媳妇,便上吊自杀了。小姑到官府告状,说媳妇杀了婆婆。府吏便逮捕了媳妇。于公认为这是冤案,与太守发生了争执,太守执意要惩办,于公便推病辞职,结果太守判了孝妇的死罪,郡中便枯旱三年。后任太守上任寻求旱灾原因,于公说是冤死了孝妇。于是杀牛祭孝妇的墓,立刻大雨倾盆。当年喜获丰收。郡中人更加敬重于公。此传说又见晋干宝撰《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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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

汉代传说故事。见晋干宝撰《搜神记》卷十一。相传汉朝东海郡有一年轻寡妇,对婆婆非常孝顺。可是婆婆年迈,不愿长久拖累媳妇,便自缢身死。婆婆死后,太守听信诬告,把媳妇判成死罪。临刑时,媳妇当众立誓说:“如果我真有罪该杀,血当往下流,若被枉杀,血当逆流。”行刑时果然鲜血缘旗杆喷涌而上,而且当地连续干旱三年。新任太守了解到这一冤情,亲自到孝妇墓前祭拜,立刻天降甘霖,岁末丰收。此传说是元杂剧《窦娥冤》(关汉卿)的原型。本条亦见《法苑珠林》六二。本事见《说苑·贵德篇》、《汉书·于定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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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

亦题《于公决狱》。西汉轶事小说。刘向撰。原载《说苑》卷五《贵德》。《汉书》卷七十一《于定国传》亦载(文字稍异)。李格非、吴志达主编《文言小说》录入。这是一则可歌可泣的孝妇蒙冤故事。东海有孝妇,无子,少寡,养其婆婆甚谨。婆婆欲使之改嫁,终不肯。婆婆告诉邻人曰:“孝妇养我甚谨,我哀其无子,守寡日久,我老累丁壮,奈何?”其后,婆母遂自缢而死。而婆母之女,则告于官府曰:“孝妇杀我母。”官吏捕孝妇,孝妇申诉,实不曾杀婆母。官吏欲施毒刑,孝妇自诬,遂服具于狱。于公以为养婆母十年之孝,闻此必不杀婆母也。太守不听,于公数争辩而不能奏效,于是于公遂辞疾去吏。太守竟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新任太守至,卜求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大守强杀之,咎当在此。”于是新太守杀牛祭孝妇冢,天立即下大雨,岁丰熟。这则奇记异闻,通过东海孝妇罹冤被杀的故事,暴露了封建官吏的草菅人命的狰狞面目,有极其深刻的思想意义。作品主要写孝妇被诬罹难之冤,也揄扬了于公秉公义而决狱之德。而东海郡太守不察孝妇“养姑(婆母)十年之孝”的实情,竟独断专横地杀死孝妇,可见其昏愦凶残。篇末则以孝妇死“郡中枯旱三年”的浪漫奇笔,突出表达孝妇被杀之冤,也曲折地反映了人民对孝妇罹冤的同情与不平。结尾写新任太守以及下属,“杀牛祭孝妇冢”,“天立大雨,岁丰熟”,虽带有鬼魂显灵和美化清官的思想倾向,但它却表达了人民的爱憎感情。这篇作品,对后世影响极大。干宝的《搜神记》和王歆的《孝子传》据本故事进行演饰,把东海孝妇的奇冤,衍变成“孝妇周青”之冤感动天地,行刑时颈血逆流而飞上幡竿的浪漫主义情节。元代关汉卿写著名杂剧《窦娥冤》又取材于“周青”之冤事。参看 《孝妇周青》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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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

即《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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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

中国古代神话。清张海鹏《学津讨原》本卷一一:“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地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旖,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旙竹而上极标,又缘旙而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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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出处、释义和例句

【出典】《汉书·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党在此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熟。”

【释义】这是汉代孝妇的冤狱的故事,天为之干旱三年以示儆戒,为孝妇伸冤。关汉卿《窦娥冤》杂剧受此故事的影响,有感而作。

【例句】做什么三年不见甘霖降,也只为东海曾经孝妇冤。(关汉卿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第三折〔一煞〕)这是窦娥唱词,她临死前许下三件心愿,其中一件是楚州亢旱三年,要与汉代东海孝妇的故事一样。


典故“东海孝妇”的出处、意思和举例 - 可可诗词网

东海孝妇

典源出处 《汉书 · 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

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孝妇。郡中枯旱三年。”

释义用法 东海郡有一孝妇,年轻守寡,尽心侍奉婆母。后婆母为不带累孝妇而自缢,婆母之女却诬为孝妇所杀。最后孝妇含冤被官府处死。此后郡中连续大旱三年。后用此典指被人诬枉; 也指冤狱。”

用典形式

【东海冤】 宋 ·陆游:“微风敢喜北窗卧,大旱恐非东海冤。”

【杀孝妇】 唐· 白居易:“东海杀孝妇,天旱逾年月。”

【孝妇冤】 清 ·吴兆骞:“北燕漫说邹生哭,东海谁明孝妇冤。”

【诛孝妇】 宋 ·苏辙:“传闻四方同此苦,不关东海诛孝妇。”

【辟孝妇】 明 ·刘基:“古时东海辟孝妇,草木枯瘁连三冬。”

【东海孝妇】 宋 ·苏轼:“君不见东海孝妇死作三年干,不如广汉庞姑去却还。”

【东海旱三年】 明 ·徐渭:“南冠琴两奏,东海旱三年。”


古典小说《东海孝妇 》全文和鉴赏 - 可可诗词网

东海孝妇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 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 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标,又缘幡而下云。”
 《搜神记》中记录了许多从汉代传流下来的奇记异闻,作为志怪体小说对后世影响颇钜。这篇名为《东海孝妇》的小说是一则可歌可泣的孝妇蒙冤的故事。考其本事,可见于《汉书》卷七十一《于定国传》,其中有一段关于《东海孝妇》的记载,原文不长,兹录如下:
 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絫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 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党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自祭孝妇冢,天立大雨,岁孰。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
 《搜神记》的作者在此基础上加以演饰,遂成现在面目。小说一开始,即用史传笔法,首先点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以证明事乃摭实,并非妄造。举凡人、地、时以一句话道明,可谓惜金之笔。文章叙事颇为简约。从“姑曰”到“岁大熟”均与《汉书》所云大致略同,其间对孝妇系狱,“拷掠毒治”、“自诬服之”等仅略有增添,未做大的润饰。后面“长老传云”明白道出孝妇姓名叫周青,这一段是作者捃摭民间传说,扩而充之,进一步表达了对孝妇被谗罹冤的同情与不平。行刑时颈血逆流,飞上幡竿,以此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相呼应,使人愈发见得孝妇之冤,使草菅人命的官吏狰狞面目暴露无遗,从而抨击昏愤凶残的酷吏。做为史官,这也正是应该秉笔直书的。在《汉书》中,史贵传真,是为了揄扬于公循吏之德而把此事载入史籍的;在《搜神记》中,已把重点人物转移到周青身上,对于酷吏大加鞭挞,寄寓了作者的爱憎。不足的是,梗概粗陈,未见其详。孝妇之冤感天动地,誓言立现,想象颇为奇警,而从“长老传云”的闾里口碑传说中道出,藉以验证“神道之不诬”与作者创作是书的初衷相表里,可谓苦心孤诣。
 这篇小说的文学价值远非仅此,它对后世的影响历历可寻。王实甫、梁进之、王仲元三家曾先后编有《于公高门》杂剧,而关汉卿创作的《窦娥冤》更是直接导源于此。在杂剧独擅胜场的元代,关汉卿以“驱梨园领袖,总编修师首,捻杂剧班头”饮誉菊坛、擅名当时。他以“东海孝妇”故事为蓝本,融入“邹衍下狱,六月飞霜”的传说(见《太平御览》所引《淮南子》),结合时事世间,增加了关目,成功地塑造负屈含冤而死的窦娥这一感人的艺术形象,“柔软莫过溪涧水,到了不平地上也高声”,不平则鸣,通过窦娥的悲剧,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暗无天日,表达了人民要求申张正义和公理不可战胜的强烈愿望,难怪王国维极力推许此作,认为“即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见《宋元戏曲史》)。《窦娥冤》曾被译成多种文字传布国外,可见其享誉之高。此外,明代有叶宪祖、袁于令改编的《金锁记》传奇。爰及近世,以《窦娥冤》或《六月雪》为名目,各剧种仍上演不辍,从中可以窥知人民的喜恶背向。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以《东海孝妇》启其端绪,这个优秀的小说故事是如何被后世所弘扬光大,从而进发出了更加瑰丽夺目的光芒。

东海孝妇

汉代东海郡孝妇被诬逼死婆婆,后终昭雪的故事。《汉书·于定国传》载,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姑自经死,姑女告为孝妇所杀,太守竟杀之。后郡中枯旱三年。太守至,杀牛自祭孝妇冢,天立大雨。

东海孝妇

东海孝妇

《汉书·于定国传》:“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欲嫁子,终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亡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其后姑自经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为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之,弗能得,乃抱其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以此典形容人遭受冤屈;也形容天旱。唐·杜牧《祭城隍神祈雨文》:“东海孝妇,吏冤杀之,天实冤之,杀吏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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