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烈甫
福建厦门人,1909年生。南京中央政治学校毕业,获美国伊利诺斯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加州大学研究院研究,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及格。曾任江苏省江宁自治实验县科长,江苏省高淳县县长。1940年任四川大学政治系教授兼主任,后转厦门大学政治系教授兼主任。1945年任厦门市议会议长。1946年9月派为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二届中央干事会干事。1947年7月任党团合并后的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1950年去菲律宾,先后任南部回教区古岛中华中学校长,马尼拉中正中学训育主任兼华侨师范专科学校教导主任。1958年转任宿务东方中学校长,后添办商学院,兼任院长。1973年当选为代表东南亚地区之“监察院监察委员”。著有 《东南亚洲的华侨、华人与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