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是承保陆上运输(火车、汽车)货物的保险。它从海上保险发展演变而来,保险责任与海上保险相似。根据海上保险原先习惯,对运输货物保障仅以水上损失(包括内河运输)为限,至于保险货物卸离船舶以后的损失保险人不再负责。但随着运输条件的变化和铁道、公路的迅速发展,海上运输通过与陆上运输相衔接可以直达距离收货人最近所在地点,因而,收货人为避免分别投保不同的运输保险减少手续上的麻烦,要求海上保险人扩展承保责任范围,以保障货物送达内陆最终目的地为止的全部期间的保险。如今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规定的“仓至仓”条款,已把陆上运输过程的危险包括在保险期限起讫范围以内,体现了海上保险适应现代运输条件的需要。目前,美国已将陆上运输保险与传统的海上保险相区别,称之为内陆运输保险。我国为了适应对外贸易的需要,习惯上以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相配套,归属于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范畴。这样,在实践中,它与国内运输货物保险不致产生混淆。我国根据承保对象和责任范围,将其分为以下几种:
❶陆运险。
❷陆运一切险。
❸陆上运输(火车)货物战争险。
❹陆上冷藏货物运输险等。
陆运险、陆运一切险 是陆上运输(火车、汽车)货物保险的两种基本险别。陆运险,承保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及由于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陆运一切险,除承保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陆上运输(火车、汽车)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讫与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相同,按“仓至仓”条款规定负责。
陆上(火车)货物运输战争险 是陆上货物运输险的附加险。负责赔偿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以及各种常规武器包括地雷、炸弹所致的损失,但不负责由于敌对行为使用热核武器所致的损失以及根据执政当局或其他武装集团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运程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责任起讫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明起运地的火车时开始,到卸离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的火车时为止。如被保险货物不卸离火车,则保险责任最长期限,以火车到达目的地的当天午夜起算满48小时为止。如被保险货物在中途站转车,不论该货物在当地是否卸载,保险责任以火车到达该中途站的当天午夜起算满10天为止,如货物在上述期限内重行装车续运,原保险恢复有效。如运送契约在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以外的地点终止时,该地即被视为保险目的地。按照国际习惯,对货物运输的战争险只保“水上危险”,我国承保陆上运输(火车)货物战争险是罕见的。
陆上冷藏货物运输保险 是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一种。专门承保冷藏货物在陆运途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
❶暴风、雷电、地震、洪水以及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的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隧道坍塌、崖崩、失火、爆炸。
❷在运输途中因冷藏机器或隔温设备的损坏或者车厢内贮存冰块的溶化造成被保险货物解冻而遭腐败的损失。
❸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保险责任期限,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的冷贮仓库装入运输工具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陆运和与其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时继续有效。但最长保险责任,以被保险货物到达目的地车站后10天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