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阿鲁沙协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阿鲁沙协定Arusha Convention欧共体同东部非洲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三国,于1968年7月26日在坦桑尼亚阿鲁沙签订的贸易和经济协定。协定内容参照《雅温得协定》,规定三国与欧共体建立联系国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范围较《雅温得协定》为窄,贸易上互给特惠关税待遇的商品项目也较为有限。1969年9月,《阿鲁沙协定》续订,内容基本未变。协定于1975年1月到期,有效期延至《洛美协定》生效之后,由《洛美协定》取代。参见“雅温得协定”、“洛美协定”条。 阿鲁沙协定 阿鲁沙协定欧洲共同体于1968年7月26日在坦桑尼亚的阿鲁沙与坦桑尼亚、肯尼亚、乌干达签订的经济贸易协定。内容类似雅温得协定,但范围狭窄。规定3国与欧洲共同体建立联系国关系。1969年9月,《阿鲁沙协定》续订,内容基本不变,有效期从1971年1月1日到1975年1月31日。此后为洛美协定取代。 ☚ 雅温得联系国协定 洛美协定 ☛ 《阿鲁沙协定》Arusha Agreement(欧共体与东非共同体三国即肯尼亚、坦桑尼亚和乌干达,于1968年7月在坦桑尼亚阿鲁沙签订的贸易和经济协定。规定3国在一定条件下接受欧共体的经济援助,阿鲁沙协定国家相互提供贸易优惠。1975年1月31日期满。此后,非、加勒比、太地区发展中国家与欧共体于1975年2月底签订了《洛美协定》LoméConven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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