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总统
阿根廷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国家首都长官。阿根廷宪法规定,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的600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任期6年,不得连任,间隔一个时期后方可重新当选。在总统患病、死亡、辞职或被罢免的情况下,由副总统行使职权。总统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有权参与法律的制定、批准和颁布,有权召集和推迟国民议会特别会议与例会,有权部分或全部地否决议会通过的法律; 领导政府,行使行政权,组织和指导行政部门,任免政府各部部长和国务秘书及其他行政官吏,为实施法律发布指示和条例; 草拟和签署同外国缔结的条约,接受外国使节,任命外交代表; 掌握武装力量,负责武装力量的组织和分布,在受到外国攻击和国内发生骚乱时,经议会授权可以宣布战争和戒严; 经参议院同意,可任命最高法院和其他各级联邦法院法官,可进行赦免和减轻刑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