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闽西苏维埃政府惩办反革命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闽西苏维埃政府惩办反革命条例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地方工农民主政府的刑事法规。1930年6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公布。(1)凡有以下罪行者,处以枪决:反动政党首领危害革命者;勾结白军摧残群众者;为敌人引路或当侦探者。(2)凡有以下罪行者,严办:窝藏反动派及侦探者;私藏枪械者;捣乱会场或政府机关者;乱烧乱杀者。(3)凡有以下罪行者,究办:侵吞公款侵害公产者;作反动宣传及造谣惑众者;破坏邮政交通者。但该条例对如何“严办”和“究办”未作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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