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的区域协作
长江流域腹地广阔,干流40多个城市相距数千公里,路线长,跨度大。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后,强调把区域协作和流域协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现有几个区段已形成的区域性协作为基础,形成多层次的经济网络,促进流域经济的发展。在加强沿岸中心城市联合的同时,更多地依靠干流几个区段的中心城市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推动区域协作活动的开展。经过努力,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协作区,以南京为中心的长江下游西部经济协作区,以武汉为中心的长江中游经济协作区,以重庆为中心的长江上游经济协作区,以及长江上游及金沙江附近的“攀西—六盘水”开发区,均已成立协调组织,开展广泛活动,在联合开发区域经济中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