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土地资源的农业开发
长江流域总面积为27亿亩,已开垦利用的耕地面积约3.8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江湖水体面积约1亿亩,占总面积的4%,其余大部分山区、丘陵为林草覆盖。除去约占7%的不能用作农耕的石山、冰川和价值不大的荒漠,以及居民点、道路、工矿企业、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以外,还有70%即近19亿亩的山区、丘陵面积,可供开发农、林、牧、渔各业。流域内成都平原、江汉平原、洞庭湖区、鄱阳湖区、巢湖地区、太湖地区等沿江滨湖平原,都已成为我国农业高产稳产区和我国 一等耕地面积占比例最大的地区。仅苏南、皖南、浙北及湘、鄂、赣几省的 等耕地就有约2.3亿亩,占全国一等耕地的1/4,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农业丰产区和商品粮基地。长江流域耕地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4,生产的棉花和油料占全国产量的1/3以上,生产的粮食占36%以上,生猪占3/5,水稻占2/3以上。此外,麻类、烟叶、烤烟、蚕茧、茶叶等占1/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