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线60年代随着铁路建设和厂矿企业建设高潮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线路。1960年末全省有专用线58条,长301.6千米。1975年末发展为242条,长838.5千米。1985年末发展为322条,长953.8千米。1994年末已达350条,共长1224千米,其中实行专管共用的123条,用户199个,专用线承担的装卸作业量占全省铁路作业量的61.6%。 铁路专用线为国家路网以外,由路内外某一厂矿企业或其他单位专用及沿线几个单位共同使用并与国家路网相连接的铁路。如采石场专用线、材料库专用线、工厂专用线、矿山专用线等。 铁路专用线由使用单位投资修建,产权归投资单位所有,一般不对外办理营业,其维修与保养工作由产权单位自行负责,也可委托附近的铁路工务段办理。铁路专用线应与就近的铁路车站接轨并办理车辆交接作业。 为确保铁路与生产部门安全地完成国家的生产和运输任务,在专用线上除设有与铁路通用的信联闭及通信设备外,还应通过协商制定互相联系的组织方法和作业程序,以便统一技术作业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