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金布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金布律律名,关于货币、财物和商业管理的单行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有《金布律》。汉代《金布律》,或称《金布令》,见于史籍,也见于江陵张家山汉简。《汉书·肖望之传》注:“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篇名。”据《晋书·刑法志》,汉之《金布律》内容较杂:“《金布律》有毁伤亡失县官财物”;“《金布律》有罚赎入责以呈黄金为价”。魏将《金布律》有关内容并入其他律篇,其后未再发现使用此律名。 金布律中国古代关于货币管理的法律。因古代金与布都是货币,故得名。秦代金布律内容广泛,规定布帛规格长八尺宽二尺五寸,钱十一当一布。其出入钱依黄金和布计价折算; 市场买卖,官吏和商贾均不得选择钱布好坏; 以及地方官吏间运送物品的计帐方法,官吏供应交通工具和牲口、饲料的方法,欠公家债务和借公家器物偿还的办法,以及授衣办法等。汉时金布令规定用黄金或以金计价偿还官债、赔偿、赎罪和纳贡的办法。《汉书·萧望之传》称 “金布令甲”,《晋书·刑法志》 称“金布律”。三国魏时新律将汉金布令部分内容纳入毁亡律中。隋律、唐律规定于杂律之中。其后直至明律、清律,均有类似规定。 金布律 金布律秦汉魏晋时期的财政立法之一,包括货币制度、财务和公物管理制度诸方面的内容。或说即仓库法。据云梦秦简,秦《金布律》的主要内容为:货币有(黄)金、布((匹)与(铜)钱三种,钱与布的比价为“钱十一当一布”,钱入库与出库的现金保管制度: “贾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择行钱布”的现金使用制度:刑徒衣服供给制度;办公人员配备“养”(炊事人员)、“仆”(役)与“车牛”(交通工具)的制度;年度结帐,上报与帐目查核制度:官吏、百姓欠政府债务、罚款与赎金的偿还制度:政府偿还百姓债务的制度;百姓、刑徒损坏、遗失公款的赔偿制度:废旧公物的处理制度;等等。1984年湖北江陵汉墓中出土汉金布律条文。《汉书·萧望之传》颜师古注: “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晋律中也有金布律。《晋书·刑法志》: “金布律有毁伤亡失县官财物罚赎入责[债]以呈黄金为价诸目”。由此可知金布律内容的继承与变更的大概。 ☚ 九府圜法 货重钱轻 ☛ 金布律 金布律秦汉魏晋时期财政立法之一。金布律包括货币立法、财务和公物管理立法等方面的内容。或说即仓库法。春秋战国时期称货币为金或布。早期金布律当是货币立法。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出土一批秦简,经整理缀合,得标明“金布律”或“金布”的律文15条。其主要内容为: 货币有 (黄) 金、布(匹) 与 (铜) 钱3种; 钱与布的比价为“钱十一当一布”; 钱入库与出库的货币保管制度;“贾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择行钱布”的货币使用制度; 刑徒衣服供给制度; 办公人员配备“养” (炊事人员)、“仆”(役) 与“车牛” (交通工具) 的制度; 年度结帐、上报与帐目查核制度; 官吏或百姓与政府之间的债务、罚款与赎金的偿还制度; 政府偿还百姓债务的制度;百姓、刑徒损坏、遗失公款的赔偿制度; 废旧公物的处理制度,等等。1984年湖北省江陵县汉墓中又出土汉金布律条文。《汉书·萧望之传》颜师古注:“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晋律中也有金布律。《晋书·刑法志》:“金布律有毁伤亡失县官财物罚赎入责 (债) 以呈黄金为价诸目。”由此可知金布律内容的继承与变更的大概。 ☚ 大清铜币 钞法 ☛ 金布律律名。又称“金布令”,关于货币、财物和商业管理的单行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有《金布律》十五条,汉代亦有金布律。《汉书·肖望之传》颜师古注:“金布者,令篇名也,其只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各篇。”《晋书·刑法志》:“金布律有毁伤亡失是官财物”,“金布律有罚赎入责以呈黄金为价”。 金布律我国古代刑律之一,历代内容略有所不同,大体说来,是规定用金钱、布帛来赎罪的法律。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