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重指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重指又称复称。杨树达《高等国文法》术语。指指示代词用来复指它的先行词(即“前词”)。被复指的可以是词,也可以是其他结构,但以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代词为常。如《汉书·晁错传》:“丈五之沟,渐车之水,山林积石,经川丘阜,草木所在:此步兵之地也。”“此”重指在主位的成分,被重指的称作先行主语。又如《论语·述而》:“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之”重指在宾位的名词“圣人”,被重指的称作先行宾语。又如《论语·雍也》:“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重指在领位的名词“回”,被重指的称作先行定语。 重指 重指也称“复称”。指示代词用来复指它的先行词谓之“重指”。杨树达《高等国文法》:“指示代名词之重指用法”有如下几种: ☚ 无定代词 疑问代名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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