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利贵义Zhongliguiyi
中国古代墨家伦理思想。义,指封建的仁义道德;利,指物质利益、功利。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中国伦理思想史上长期争辩的问题之一。墨家则代表着庶人阶层的利益,要求变革宗法等级制度,故不以儒者所崇之义为义,亦不以儒者所言私利为利,墨家以正为义。墨子说:“义者,正也。何以知义为正也?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我以为此知义之为正也”(《墨子·天志下》)。其所谓正是指以天下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为基础的“兼相爱、交相利”、“尚贤”、“节用”、“节葬”、“非乐”等一系列伦理主张。墨家所谓利,都是说“天下之利”、“国家百姓之利”。墨家主张义利统一。义利并重。宋功利学派为纠正道学在义利之辩上的偏弊,力倡义利并重。明清之际的伦理思想家,如王夫之、颜元等皆反对道家,主张义利并重,王夫之提出“离义而不得有利”,“务义以远害”(《尚书引义》二)的思想,颜元揭露道学严义利之辩不过是“文其空疏无用之学,提出“义中之利,君子所贵”的思想,并大胆强调“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四书正误》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