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中级专业职务。 参加评聘政工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2)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3)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4)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其他学历,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7年以上。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要求基本掌握一门外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