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业
酒店业是指经营包括称为酒店、旅馆、别墅、公寓、度假村、客栈及旅舍在内的供旅客居停的地方的企业总称。据统计资料显示,1959年澳门共有各种供旅客休息的场所55家,房间数目为2197间。到1996年,各种级别的酒店共有105家,其中五星级与四星级酒店有14家,三星级酒店有12间。1996年共有271万人入住澳门酒店,其中五星及四星级酒店入住率为68.9%,三星级入住率为67.8%。1996年12月,酒店可应用的房间总数达7678间,各类酒店平均入住率为65.1%,共接待旅客240519人次,其中有96.9%留宿于酒店。澳门酒店业的四大市场分别为香港 (占47.3%)、中国内地 (占20.6%)、台湾 (占12.7%) 和日本 (占5.1%)。旅客在酒店的平均留宿时间为1.24晚。1996年,澳门三至五星级酒店的平均房价为每天578.31澳门元,酒店业从业人员达7384人。澳门酒店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向设备完善、服务良好的现代化方向发展。进入90年代,又一批新的酒店落成并投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