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郎中 都官郎中官名。南北朝时期的北齐置。唐、宋沿置。掌理都官曹政务。北齐属都官尚书。唐、宋属刑部。掌理监狱事务。《隋书·百官志》: “都官 (尚书) 统都官、二千石、比部、水部、膳部五曹……凡28曹。吏部、三公,郎中各2人,余并1人。……各量事置掌固、主事员。”《旧唐书·职官志》: “都官郎中1员,(从五品上);员外郎1员,(从六品上); 主事2人,(从九品上); 令史9人,书令史12人,掌固4人。郎中、员外郎之职,掌配役隶,簿录俘囚,以给衣粮药疗,以理诉竞雪冤。凡公私良贱,必周知之。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民,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年60及废疾,虽赦令不该,亦免为番户,70则免为良人……” ☚ 都官尚书 都兵曹郎 ☛ 都官郎中官名。魏、晋、南、北朝时都官郎之别称。唐为刑部都官司长官,官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为司仆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沿之。 都官郎中官名。为唐宋刑部都官司的主官。金元六部不分司,明清刑部按地域分司,均无都官郎中之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