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景元男,汉族,1928年1月19日生,福建省龙岩市人。1952年6月毕业于福建医学院医学系医本科,获学士学位,1953年6月毕业于原南京大学医学院卫生部第一届高级法医师资班,1953年7月分配到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室,历任教研室秘书、主任和法医系副主任。现任法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兼职有: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国法医学会常务理事兼法医物证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法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兼教材组主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医顾问,广州法医学会理事长。主编:《实用法医学》(1980年,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中国医学百科全书法医学分类》(1982年,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法医学》(部订教材,1992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主校(英Simpson著):《法医生涯四十年》(1983年,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第二_一作者的论文: ❶《关于古尸的类型和命名》(《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古尸研究》1980年第307~310页); ❷《ABH单克隆抗体的提纯和标酶》(《法医学杂志》1988年4 (3) : 1;) ❸《HLA及其在法医学上应用》(《中国法医学杂志》1986年1:111)。主要学术观点: ❶法医学是为法律服务的应用医学。实践性强,不能脱离检案实际,尤其是院校的法医老师; ❷法医学鉴定责任重大,要求准确公正,才能“洗冤”,因此对法医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我国法医学有光辉历史,古老而又年青,目前尚属探讨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阶段。这门分科发展很快,目前已达分子水平。要很好研究常规与尖端的配合问题,使常规检案科研继续提高,还应发展若干个高水平实验室,赶上世界先进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