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
从若干重点部门,重点项目或若干种主要产品的增产指标出发,进行综合平衡和安排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的方法。如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订,就是首先拟定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然后围绕着这些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和安排国民经济计划。采用这种方法首先要正确地选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采用这种方法,有利于在国民经济计划中贯彻适当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的原则,加快重点部门的发展,但从我国历史经验看,采用这种做法往往是重点部门的发展要求过高、过急,所占用的人力、物力、财力过多,结果因重点过重而影响了一般部门的正常发展,影响社会和人民消费的正常增长。因此,在实际运用中,应认真贯彻重点和一般,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