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调节对象道德调节的指向者和承受者。对此有以下三种观点:(一)认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道德调节的对象。(二)认为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集体、社会集体与社会集体的关系是道德调节的对象。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多方面的,从主体的角度加以概括便可分为这三大类,它们构成了社会关系的组合序列,道德应把它们都包摄进去,使它们得到应有的调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调节这三大类关系的根本标准是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的维护和增长,从这里出发可引申出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公正原则。(三)认为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是道德调节的对象。人与人的关系是指上述第二种观点中所说的那三种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具有伦理意义,因为人对自然环境的态度最终会对社会生活产生影响,触及人本身的利益,其道德原则就是征服自然与改造自然结合,利用自然和保护自然结合,维护自然和改造自然结合。人与自身的关系能否得到合理的积极的处理,在既定的客观条件下,决定人能否作出合理的积极的道德选择,自爱、自强和完善自身是调节人与自身关系的道德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