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光兴产石油公司的“家族主义”
(1)没有解雇之忧。 公司把职工视为养子,如果养子不愿在这家公司干,就把他介绍给别的公司,想回来也可以,但不解雇。 (2)没有退休年限。 公司认为,职工老龄化会使公司垮台的担心,根源于只追求利润的经营哲学,以人为主,家族主义哲学就不会产生这种想法。 (3)没有出勤簿,劳资之间互相信任。 (4)彼此都不计较工资多少。公司使职工能维持中产阶级生活。工资不是根据制度发的,而是以父亲给子女生活费的形式发的。 (5)工资是保证和稳定生活,而不是劳动代价。 不让职工担心家庭生活,为职工子女提供养育费,教育费。全体职工的子女称公司为爷爷。 (6)公司无所谓加班,职工具有出光大家庭的家庭意识,把加班当成了自己的家务事。 |